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关于海富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
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
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、
《海富
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《基金合同》” )的有关规定,海富通基
)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期间以通
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管理人”
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,审议《关于海富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
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》 ),并于 2024 年 8 月 6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
(以下简称“本次大会议案”
大会议案,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。本基金管理人按照《基金合同》约
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。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8 月
定,
并于 2024 年 8 月 7 日进入清算期。
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期间,本基金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,基金财产清算
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,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了《海富通添鑫收益债券型证
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》
(以下简称“清算报告”
)。
根据法律法规、
《基金合同》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,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
其中 A 类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人民币 6,620,248.88 元,
C 类基金应分配剩余财
产人民币 3,212,557.01 元,将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
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,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,上述资金将于
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,
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
等业务。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(40088-40099)了解相关事宜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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